失双亲高中生求助 退诉讼费司法解困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讯员 龙 捷 王若愚
本报讯 近日,在校高中生李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石鼓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令他没想到的是不足两天便得到了准许。
李某的父亲于2011年去世,母亲刘某在2012年5月购买了某品牌热水器,2016年4月22日在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触电身亡,李某成了孤儿。悲痛之余,李某向某品牌热水器产家索要赔偿。遭到拒绝后,李某一纸诉至石鼓区人民法院。
诉讼中,经司法鉴定该品牌热水器电气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后,李某撤回了诉讼。但按法律规定,撤诉后诉讼费应由李某承担。
失去双亲后,李某的生活已陷入困境,再无力承担诉讼费。李某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法院递交免交诉讼费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依据。该案承办法官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迅速向主管领导汇报。考虑到李某的窘境,该院启动司法求助程序,经严格审批后,将1万余元的诉讼费退还李某。对于石鼓区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之举,李某深表感激。
司法为民从点滴做起,在细微之处见真情!石鼓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的方针,秉持亲民、为民、利民、便民的宗旨,在依法审理好案件的同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