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小青
通 讯 员 谢顺成 刘思宁
本报讯 7月2日,南岳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南岳高速南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经民警检查,车上没有安全锤,灭火器已经过期,乘客座位没有安全带,车辆本身年检过期,并且属于报废车,已经出厂10多年。
当天晚上19点05分,南岳大队民警正在南岳收费站执勤,当民警例行对一辆沪C牌照的中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无安全锤,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锈迹斑斑的铁棍,灭火器已经过期没有压力。车上除驾驶员外其余的座位都没有安全带,车辆年检也已经过期。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车已处于注销状态,也就是一辆报废车。而此时该车驾驶员在接受处罚后已经离开,民警立即在南岳城区进行搜索,一个小时后在某停车场将该车拦下。
据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姓甘,这辆车是他于2015年1月在上海二手市场购买的,当时车辆手续齐全,没有违章。但经过民警核查,该车生产于2006年,在今年上半年便已经被注销。
“报废车辆隐患多,机动车辆到了报废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将大大降低,因此报废车都存在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等问题,尤其是该车车上还载有近20名乘客,这是一个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民警说。
目前该车已被民警依法进行扣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