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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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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械字号”产品市场乱象须精准打击

  ■付  彪

  “这款‘械字号’面膜比普通面膜拥有更好的美容效果,具有舒缓、修复的‘医美级’功效。”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位美妆主播正在直播中大肆“吹捧”一款面膜,称可以每天使用,价格和普通面膜差不多。记者注意到,这款面膜上架1分钟后,300件商品就被抢光。在留言区,几乎没有人对“械字号”提出疑问,更多人关注的是使用效果。

  所谓“械字号”,是指医疗器械备案字号,“械字号”产品是指实行国家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早在2020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一则关于《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的公告,称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概念。该公告指出,“械字号”面膜就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可见,美妆主播大肆“吹捧”的“械字号”面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概念。

  然而,很多购买了“械字号”产品的消费者并不知道其属于医疗器械,在日常生活中不能随意使用;一些商家也在没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随意售卖,并以各种宣传套路忽悠消费者“买买买”,导致“械字号”产品市场乱象频出。记者在电商平台检索“械字号面膜”发现,大多商家是以“面部修复膜械字号”“美面贴膜械字号”等关键词来描述此类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商家通过打擦边球的行为进行宣传,主要是迎合了消费者对“医美”“医用”产品更为安全的心理。在许多消费者看来,医用敷料具有“安全”“无菌”“无激素”等特性。国家药监局指出,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由有资质的医生指导,并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根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医疗器械通用名称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称词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将医疗器械宣称为化妆品、吹捧“械字号面膜”具有医美级功效,显然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对“械字号”产品市场乱象,相关部门不能止于消费警示,还应精准打击。既然“械字号面膜”是炒作概念,涉嫌虚假宣传,监管部门就应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进行处罚,引导行业开展合法的宣传推广。对没有资质销售“械字号”产品的商家,也须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严厉查处。

  同时,要压实相关平台的责任,根据产品的类别,实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医用敷料功效,审慎选择适合的产品,不盲从不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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