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3日下午,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会议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就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常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这是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发展民营经济部署的最新行动。
据悉,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还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全文共16条。《意见》决定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产权保护力度、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严惩各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等工作。《意见》指出,检察办案要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保护理念,要妥善解决办理案件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的关系,不能因为调查个别犯罪嫌疑人而导致企业无法经营。
《意见》还专门确立了6项机制,即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有关认罪认罚从宽规定,设立服务保障组织领导小组,建立执法办案定期通报反馈机制、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懒政责任追究机制,探索建立轻罪偶犯案件检察环节依法终结诉讼程序等容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