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女士开宝马车回到小区,被一辆送快递的三轮车撞了。宝马车左前车灯外壳破碎,更换大概要13000元。因快递员能力有限,协商好赔偿4000元,快递点经理垫付1000元后,快递员却反悔说:“你这么有钱,为什么一定要我赔?”黄女士表示:“我可以不要赔偿,但犯错之后,以‘我穷、我生活不易,就不应该赔偿’这种观念来道德绑架,让我很气愤。”
表面上看,这是当事人的个人素质和道德问题。但是如果秉持“我穷我有理,你富你活该”这种观念的人多了,也就成了一种值得警惕的社会倾向,应该尽快纠正过来,否则必然会带来各种负面的后果。
首先来说,这种观念隐隐透露出一种“仇富”情绪,认为有钱人的豪车被撞了,就是活该,谁让他们那么有钱?这完全就是一种不论是非,倒打一耙的无赖逻辑。其次,这种观念也暴露出“弱势一方”自暴自弃的意味。我是三轮车,你是宝马车,即便把我的三轮车卖了也赔不起的,所以我也就不想赔,不用赔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最后,这种观念破坏了基本的社会规则,违背了公平和正义。对社会规则的遵守,对公平与正义的尊重,没有穷富之分,富人同样需要被公平与公正地对待。反之,也不能因为你是穷人,就有了不遵守社会规则,以及破坏公平与正义的权利。更何况,所谓的“穷人”与“富人”、“弱势”与“强势”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因为今天你穷就不遵守规则,不守护公平,那么明天你就可能成为规则与公平被破坏的受害者。
笔者奉劝肇事者,该承担的责任就去承担,哪怕一个月的工资赔进去,也要讲诚信。有了诚信,就有了立身之本,就有了靠自己双手过上幸福生活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