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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开展“3·15”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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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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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我市开展“3·15”宣传活动——
735万元假冒伪劣商品“灰飞烟灭”
  ■本报记者  周连武

  

  本报讯   3月15日,市工商局、市消委联合市燃气、消防、电力等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莲湖广场举办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3·15主题宣传活动, 现场设置了法律咨询、投诉受理台,向市民发放新《消法》、12315申诉举报须知和打击传销、“红盾护农”、网络商品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当场受理咨询、申诉、举报。

  据悉,“3·15”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126次,发放《维权之剑》《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等宣传手册36491册,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4.76万份,召开座谈会36场次,到学校、企业、社区宣传新《消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内容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37场次,制作宣传板报282块,悬挂横幅标语6134条;设立咨询服务台946个,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76823人次,当场接受消费者投诉193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735万元;发布消费警示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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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万元假冒伪劣商品“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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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为消费者挽损212万余元
衡阳晚报版面十二A12735万元假冒伪劣商品“灰飞烟灭” 2017-03-16 2 2017年03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