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尤为注重深化全民消费教育。广泛开展“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消费教育活动,宣传《消法》和《条例》,讲授消费知识。两年里,全市“五进”活动讲课167堂,听课消费者达4万余人。还开展警示消费教育,两年来,全市消委系统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68条,包括旅游、通信、食品、药品、保健品等行业。
社会监督“无缝覆盖”
消费维权落到实处
市消委大力发动消费者加入监督行列,采取多种形式搭建社会监督平台,确保消费维权落到实处。
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2010年,市消委选择31家医院作为评议对象,进行消费者评议,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2011年,对60家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价格、诚信等10个方面进行消费者评议。
开展预付式消费调查。2011年7—8月,市消委对我市预付式消费开展调查,促使预付消费规范化。通过调查发现预付式消费存在消费随意性、条款设置霸王性和信誉质量低劣等诸多问题,呼吁建立审批登记制度、制定规范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沉淀资金制度等,使之走上规范化轨道。
组织参加价格听证。2010年,市消委先后参加南岳大庙门票和衡阳市天然气、出租车价格等3次调价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和抽签方式,确定13个消费者代表和1个团体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将老年人免票年龄从65岁调整至60岁,将儿童免票身高从1.4米调整至1.5米;建立天然气价格调整机制,取消出租车牌拍卖等建议得到了政府采纳。
积极创新维权方式
拓宽畅通维权渠道
服务民生、保护民权,及时受理处理民诉,是消委会的立会之本,创新工作方法是推进消费维权的动力源泉。基于这一认识,近两年来,市消委依托社会力量,积极开拓新兴渠道,满足消费者多元化诉求需要。
开通网上投诉、调解渠道。市消委与86家企事业单位、13个县(市)区消委实现联网,建立衡阳投诉在线网络,进行网上投诉、网上调解。两年来,网上受理投诉695件,调解消费纠纷681件,大大提高了维权效率。
开通合作维权渠道,建立异地维权机制。市消委与深圳、香港消委在南岳衡山签订了“维权合作协议书”,使衡阳消费者在深圳、香港两地发生的消费纠纷,能及时得到处理。自合作协议书签订到现在,三地处理异地消费纠纷1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万余元。
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消委系统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并聘请2—6名调解员。重大和牵涉面广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增强了调解的司法性和强制力。此举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建立受理消费者投诉承诺制度。市消委承诺:在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投诉后,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束调查调解。同时对“受理、审批、调查、调解、归档”等环节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有效提高了维权工作水准。
建立“一会两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全市已建立186个消费者分会、4394个投诉站和联络站。农村“一会两站”的建立,使农民消费者实现了零距离投诉和低成本维权。在全省“一会两站”检查验收中,市消委获得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