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然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我在一个企业当工会主席。因为工会是企业职工的“娘家”和“婆家”,职工的大事小事,都得回“家”说一说、诉一诉,甚至还是男女青工的“婚姻介绍所”。
当时,有个女青工接近三十岁,还没找好对象,这可急坏了她的父母,他们多次跑到工会找我,要我帮忙为他们女儿找对象。可因为她说话总不经过大脑,而且脾气又大,做事又非常拖拉,所以每当有人介绍一个对象时,相处一段时间就“吹”了,没办法就一拖再拖。正好这时,从外单位调进来一个男职工,年龄也有三十五了,厂部安排他到她那个车间工作。也是“缘分”到了,双方产生了好感。又经过我与车间主任的撮合,不久,他们就成了夫妻。
然而,好景不长,婚后不到一年,他们两人的矛盾激化了,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她一旦吵不贏,就往自己家里跑。她那个父亲也是个“炮筒子”,看见女儿受气回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女婿大骂一顿。这样一来,她有父亲给她撑腰,腰杆子更硬了,甚至还在婆家大吵大闹。面对这种情况,我多次找她父亲做工作,委婉地说:“你女儿的脾气你是最清楚的,要是你还在中间加柴添火,那不等于葬送了他们的幸福吗?”她父亲听后,觉得我讲得有道理,反过来做女儿的工作。可是那个女婿却误解了,以为她们一家向他妥协了。反过来,他到处诉苦,说她这也不是,那也不对。这样,家庭矛盾还是没解决。
我便将他找来,开门见山地问:“听说你在外面到处讲你爱人,有没有这回事?”他点点头,并又向我诉了一番苦。我听完他的诉苦后说:“听了你的诉苦,好像她的问题挺多的,但假如她没有这些缺点和不足,当初就不会嫁给你。换句话说,假如你很优秀,你肯定不会看上她的。依我说,夫妻之间的事情,最好不要在外面乱说,特别是不要在外人面前指责对方。”
我的这番话,对他来说尽管刻薄,但打中要害,他也开始有些明白了。后来,他们夫妻吵架的次数明显减少,即使吵架,也没有在外面指责对方的不是。
从这件往事可以看出: 有时候夫妻走到一起,大多是半斤配八两,尽管吵架难免,但作为夫妻双方,请少在外人面前指责对方的不是。当不能容忍对方的缺点时,应多想想对方的“优点”和“闪光点”,互相包容,婚姻才会越来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