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统一行动促顺利移交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周亚平
本报讯 近日,衡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整齐列队40余名执行干警,由衡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谢国初担任现场指挥长,带队前往被执行人某药片公司准备开展拍卖物的移交行动,促使拍卖标的物顺利移交。
2014年,被执行人某药片公司因建设厂房和融资需要,共欠民工工资、银行贷款700余万元,后因经营不善,该药片公司无法偿还欠款,被起诉到衡南法院。
案件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对某药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收效甚微。
最终,法院在征求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后,依法对某药片公司启动拍卖程序,某药片公司的厂房经第三次拍卖成交。
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某药片公司擅自将厂房出租,导致拍卖标的物无法交付。
为切实保障买受人的权益,促使拍卖标的物顺利移交,衡南法院精心部署,提前制定移交方案、组织人员力量、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排查风险,经过现场指挥、各组人员相互配合,出租人和买受人最终达成了一致交付协议,整个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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