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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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6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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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丁家发

  近日,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000元。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外出就餐的人,经常会遇到收取餐具费的现象。保鲜膜包装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餐具,因清洗消毒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合理收取一定的费用,本也无可厚非。但必须明码标价,不能强制消费,还得考虑消费者的选择权,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南京这家餐厅违规收取每套2元的餐具费,被处以罚款9000元的惩罚,具有警示意义,也给餐馆经营者们敲响了警钟。

  现实生活中,进餐馆用餐特别是请人吃饭,一般碍于情面,大多数消费者都不好意思讨价还价。面对每套2元的餐具费,尽管心中有一些不愉快,但也会掏钱买单。消费者之所以质疑餐具收费问题,不满的主要原因是觉得不公平,是在薅消费者“羊毛”。

  笔者认为,消费者不是“唐僧肉”,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实不可取。餐饮企业除必须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针对收费餐具的经济成本,应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比较合理。工商、物价等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敦促经营者制定合理的餐具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这样,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让他们明明白白消费,从而营造一个互信、和谐的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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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该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2021-06-16 2 2021年06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