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 俊
本报讯 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干警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蒸水河南岸铜钱渡大桥水域附近人工放流3000余尾鱼苗,助力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修复。
2020年12月8日,蒸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于2020年4月两次在蒸湘区蒸水河雅士林桥附近非法捕鱼,被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巡逻人员查获。蒸湘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生、彭某辉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判令两名被告人在蒸水河流域进行人工放流价值2000元的鱼苗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承办法官表示,采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在禁渔区、禁渔期内进行捕捞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因该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近年来,蒸湘法院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本次开展放流生态修复行动,既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依法惩处,也是对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一次教育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