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唐国军
本报讯 3月20日上午,常宁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50余名驾驶员在市老干局5楼会议室参加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培训现场,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员邓红娟通过“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的形式向全体驾驶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及驾车陋习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邓红娟告知驾驶员们《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并介绍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及骑车上路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定。交警大队法宣中队长曾雄武补充说明了酒驾、醉驾的危害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加深驾驶员的印象,他还特意列举了最近发生在常宁辖区的一起醉驾交通事故案例。
常宁市委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主任负责人表示,树立公车平台的良好形象必须从三个方面下功夫: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驾驶陋习;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