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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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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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浴室的摄像头” 别装在不该装的地方
  谁能想到,在热门景区的女浴室内,竟然装有多个摄像头,目的还是为了“防盗”。据报道,7月22日下午,王女士向媒体爆料称,当天在广西阳朔兴坪龙颈河漂流景区女浴室淋浴更衣,发现女浴室内装有3个摄像头。16名女游客认为被侵犯隐私,要求景区道歉、赔偿。经阳朔县公安局兴坪派出所调解,景区向维权游客道歉,给予5倍门票赔偿。

  1.景区里提供洗浴的地方,这原本是一件以人为本的好事。然而好心却办了坏事。为了防止物品被盗,景区在女浴室里安装了三个摄像头,全都“360度无死角”拍摄。浴室是什么地方?就连三岁孩子都知道。浴室里大家要“赤裸相见”,那可是一丝不挂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安装摄像头的初心再好,都难免让人担心:视频镜头是不是会泄露?

  这种担心不是杞人忧天。在信息裸奔时代,“极具诱惑”的“美女视频”谁也不能确保不泄露。一般情况而言,摄像头另一端会连接监控电脑,监控电脑是谁负责监看?如果是男性在负责监看是不是很尴尬?即便监看人员是女性,谁能保证视频镜头不从这个环节泄露出去?——评论员   郝冬梅

  2. 这起事件与其它偷窥案件有一定区别,这是景区行为,其它案件则是个人行为,而这也是派出所出面调解,以景区道歉、经济赔偿了事的原因所在。问题是,这种景区行为对公民隐私权的肆意侵犯,后果并不能忽略不计。在调解之后,有关职能部门还须展开调查,如什么时候安装的摄像头,历年的敏感信息如何保管,涉及游客隐私视频图像是否被泄露,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都不能被忽略。

  平心而论,之所以出现景区女浴室内装摄像头的问题,与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有一定关系。2016年,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并明确了责令拆除、罚款等处罚措施。但是,这一列入立法计划的《条例》,迟迟未能生效。从长远看,还须加快立法的步伐,规范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行为,更好地保护公民隐私不受侵犯。——评论员   欧阳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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