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王师师
本报讯 5月20日上午,市公安局珠晖分局茶山坳派出所迅速出动,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行政处罚1人。
5月20日9时30分许,茶山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茶山坳镇政府对面茶山小区门面有人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且存在安全隐患。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系段某宝因新店开张燃放了六筒礼花。民警及时制止了段某宝的燃放行为,并现场收缴一筒未拆封的礼花。
经询问,段某宝(男,39岁,珠晖区人)对其因新店开张为讨吉利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茶山坳派出所对段某宝进行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