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李晨光
本报讯 1月30日上午7点30分,衡阳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便早早等候在了该院大门口,对上班的法院干警逐一进行登记。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的作风纪律,有效防止干警作风慵、懒、松、散,衡阳县法院积极作为,狠抓春节前后上下班纪律,从1月30日起至2月19日止,对全院干警(含临聘人员)的上下班纪律进行督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确保人民群众在春节前后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2018年以来,衡阳县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以“作风纪律建设年”专项活动为契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院、庭两级领导。加大审务督查力度,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全年督查立案、庭审、执行等工作67次,现场督促整改11次,发出督查通报7份。
突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时间节点的督查,在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时暗访全县各大宾馆、饭店、茶楼6次。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工作原则,党组书记、院长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作风建设情况汇报30余次,提醒谈话近100人次。
扎实开展廉洁提醒教育,制作“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和“市中院十项禁止性规定”警示牌置于每名干警办公桌上,引导干警树立良好风尚,绷紧廉洁思想防线。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全院大宗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和网上询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彻底斩断伸向大宗采购的“黑手”。加大会风会纪整治力度,完善会议请假、报备制度,全年未因会风会纪问题被省高院、市中院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