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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4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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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不可对人言
  自从李敖的作品在大陆出版后,随之出现了李敖“淫“和”“色”的说法。李敖在文字中,对异性的价值取向从不回避,喜欢美女无遮拦。因为李敖将众人讳莫如深的事,“无事不可对人言”了,所以他“淫”他“色”了。有人认为,在性这一问题上,李敖是卢梭式的,是纯自然主义的。这是李敖对世俗的无视。

  李敖做人做得极为透明,包括性隐私观也有别于世俗,表现在文字上,天马行空,其实多为小说情节式的遐想。我“最喜欢把眼睛闭起来,埋在十七岁情人的大腿上……那是我永远向往的安息地方。”喜欢的直言和存在的嗜好是有本质区别的。李敖因喜欢美女,书房里贴了不少美女的裸体画片。他的著作也常常用美女裸体画做插图。李敖谈起美女来,自诩勾女人自有一套,口无遮拦,直白风趣。他说:“不主动,美女就会让别的男人爬到她身上。不拒绝,就会有丑女爬到你身上。不承诺,就没哪个女人愿意让你爬在她身上。其实干工作也一样:不主动,好位置就会让别人弄走。不拒绝,什么瘪事都安排给你,还经常受批。不承诺,没有哪个领导相信你,因为领导感觉不到你的决心。”这段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特写泡妞,更剖析官场,无须累述,就入木三分,形象逼真了。

  由于李敖是个有争议的文人,因此方方面面对他的所为盯得紧,挖得深。吸人眼球的,当然是李敖与女性的纠葛。当我们读过李敖的大部分作品后,公允的史实会告之读者,其曲折的经历,使有名有姓的女性,与他聚有缘,散有因。16岁时的李敖情窦初开,就读高中即获学校“中学生国语论文大赛”银奖。获得金奖的是低年级的女生罗同学,李敖开始疯狂地给罗写情书。李敖20岁时,考入台大历史系,罗同学考进了台大化学系。很快两人热恋,后因罗同学的父母不能接受李敖,最终罗同学迫不得已与李敖分手,为此李敖曾服药殉情。

  27岁的李敖,在公交车上与王尚勤偶然相逢,在李敖迅猛的追求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王尚勤后来赴美留学,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因美国不许堕胎,生下了李敖之女儿李文。虽然李敖初期不想要这个孩子,但是听到孩子出生之后,也是泪流满面。

  胡茵梦号称上世纪七十年代台湾第一美女。1980年5月6日,李敖和胡茵梦结婚,一时间,才子佳人的结合轰动台湾。三个月后,李敖从报纸上意外看到一则消息,发现国民党在幕后策动斗臭李敖的活动中,胡茵梦竟是“帮凶”。当天,李敖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与胡离婚。

  1988年6月,李敖与王小屯结婚。李敖49岁,王小屯只有19岁。由于年龄差异,王的家人坚决反对。最终因王小屯“非李敖不嫁”,令家人妥协。与李敖携手到老的便是王小屯。李敖57岁的时候儿子李戡出生,59岁时女儿李谌出生。

  李敖确实交过多个女友,但多是在他年轻单身的时候。他交的女友,亦多为单身女孩,交往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有的女朋友和他分手,是因为他坐牢,或是因为他在政治上太危险。少见李敖和有夫之妇谈婚外恋。李敖曾说过,世上没有永久的爱情,爱情的本质就是喜新厌旧,除非一相爱就殉情。但他和王小屯结婚已经二十余年,在这期间没有听说他红杏出墙。可见给李敖贴上“淫”“色”标签,须得斟酌。

  李敖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他曾坦言:“我跟女人的关系,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和我有性关系的;第二类是没有性关系但有肌肤之亲的;第三类是相识却长入我梦的;第四类是完全不认识的,主要是她们的照片,尤其是裸照。”这是无党派人士李敖的自我剖析,坦然、客观、无视世俗,“色”而不淫,绝无掩饰。

  再看形形色色的某些高官小吏,刚开始信誓旦旦,百分之百的正人君子,人前挂牌坊,好话说尽,转头男盗女娼,坑蒙拐骗,坏事做绝。轮到被审判时,他们便闪烁其词,掩过饰非。他们的行为虽与李敖式的坦言没有可比性,但李敖的真实却比这等官吏的道貌岸然要男人得多。

  “读李敖四题”之三

  刘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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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不可对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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