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桂省
本报讯 碰上夜查交警,这名司机为何弃车逃跑?8月26日,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谭子山中队在322国道巡查时,抓获一名浙江警方上网追逃的故意伤害在逃嫌疑人。2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平被移交给浙江警方。
当日21时许,谭子山交警中队巡逻民警在322国道泉湖地段检查时,发现一辆由祁东往衡阳方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距离检查点约100米处突然停下。当民警示意驾驶人往前行驶接受检查时,驾驶人突然打开车门跳下往车后逃窜。民警分开进行搜捕,在一所民房后的沙堆处将逃跑的驾驶人控制。
该驾驶人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单等相关证件,又向民警谎报身份,民警当即将车和人带到中队作进一步调查。民警通过其口音及现场盘查时所报的一个姓名,经过信息查询和照片比对,确定该名驾驶人的真实姓名为刘某平(男,1972年出生,祁东县白地市人),曾在浙江省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浙江上网追逃。
民警连夜将刘某平移交到县交警大队,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第二天通知浙江警方。同时,衡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刘某平作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50%、不足100%,合并处以1850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