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学期开学在即,市发改委昨日发布2017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秋季收费项目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取消学杂费和课本费,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相比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秋开学教辅资料总费实行限额。
根据要求,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为:小学3-6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7年级不得超过100元,8年级不得超过150元,9年级不得超过260元。除此之外,作业本费也有所降低,其中初中每生每期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7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其中一类公寓每生每期600元、二类公寓每生每期500元、三类公寓每生每期400元、普通宿舍不超过300元,公寓还可以收取热水、空调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每生每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50元),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校外活动费、新生入学体检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住宿费收费标准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收费标准一样。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职业中专按大中专院校收费文件中的中职学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市发改委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凡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或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的收费项目,学生及家长可以拒缴。如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