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全省明码标价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率先在全省普及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广泛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和“明码标价示范单位”活动;2004年全省旅游价格诚信月启动仪式在南岳举行,率先公布了旅游价格诚信“八大承诺”,并向全国推介;2009年成功承办全省价格公共服务经验交流会,推介了衡阳经验,为价格诚信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去年金秋十月,全省价格诚信建设启动仪式后,恰逢中国价格论坛在南岳举办,我们以此为契机,在南岳中心景区种植“价格诚信林”,弘扬价格诚信。这一创新之举,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价格论坛之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志刚为组长的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价格诚信建设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并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具体工作。这些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大部分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价格诚信建设组织机构,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今年3月初,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全市价格诚信建设重点工作,并迅速以市价格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将《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要点》下发各县市区和市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引导开展价格诚信工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衡阳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后插播价格诚信建设公益宣传广告,利用全市物价系统人员移动手机彩铃平台,广泛宣传价格诚信建设;印制发送价格诚信林石碑图案的龙年新春贺卡1500份,发放《价格诚信读本》5000本,以及编印《衡阳市价格诚信建设宣传摘要》5000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经营者不明码标价的情况,我局组织专项检查,以大型超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重点,全面实施检查,确保明码标价率达到100%,逐步推行明码实价,扩大价格诚信建设的社会影响。
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应该说,我市诚信经营环境进一步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诚信意识有所增强,人民群众的价格监督意识明显提升。但从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发展态势来看,我们的工作与价格诚信建设总体方案、时间节点要求、与省内该项工作先进地市如火如荼的工作局面相比仍有差距,处在跟进水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还不够到位。存在通常观念和应付、怕麻烦思想;二是工作部署安排不够到位。由于认识上存在通常观念,所以工作部署上也是停留在拟个方案,在落实上欠力度,真抓到位的少;三是宣传发动不够到位。没有结合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深入市场、企业和经营单位,引导、帮助提高价格诚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四是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价格失信的监管力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这些都影响了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进程。
三、 全面发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
今年是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的第一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公众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夯实价格诚信建设的基础工作。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要以省物价局新近出台的《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湖南省价格备案办法(试行)》、《湖南省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和《价格诚信读本》为基本内容,组织较具规模的超市和窗口企事业单位,参加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培训班,提升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引导价格自律;要采取继续依托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和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形式,形成坚固的价格诚信舆论阵地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2、培育价格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发布价格诚信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推选公告,启动示范单位推选工作。按照协会组织、单位申报、县市两级资格审查、公众投票、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形式,最终评选出一批公众认可的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并予以表彰,通过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3、强化价格诚信建设的监管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涉农、涉企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实现常态化、显现化、网络化。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社区、职工价格监督服务站,聘请社会价格监督员,健全价格监督网络。要根据《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将执法重心放在倡导明码实价、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反价格欺诈、加强反价格垄断外围调查研究工作上,对不讲信誉、不守信用和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反面典型,要挥起利剑,铁拳整治。
4、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档案管理。价格诚信档案是建立价格诚信长效机制的基础平台。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都要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作为价格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各单位基本情况,分行业、按类型建档。保持档案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详实记录经营服务、商业零售企业和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单位近年来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价格举报投诉情况、诚信单位基本情况、制度情况和《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年审情况,并逐步建立全市联网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定期发布价格诚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重点关注,动态管理。对社会反响大的、年审不合格的以及发现有违规违价行为的,坚决取消其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对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不诚信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通过价格诚信建档推动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
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把价格诚信真正内化为公民道德,外化为商业文化,软化为经济品质,硬化为市场准则。价格诚信建设才能真正成为一项利民强市的民心工程。
(作者系市物价局局长)
尹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