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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执行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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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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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欠款终于还清了”
蒸湘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执行积案

  ■通讯员  朱议军   胡海鹏

  本报讯   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长达20年的执行积案,申请执行人蒋某喜笑颜开,他没想到这笔20年前的欠款还能得到偿还。

  2001年2月10日,陈某向蒋某借款3万元,约定到期偿还本息,但陈某一直敷衍拖延。蒋某于2001年10月将陈某诉至蒸湘区人民法院。经调解,陈某自愿于2001年11月10日前先向蒋某偿还借款1万元,2002年2月10日前再偿还2万元及1千元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没想到的是,调解书生效后,陈某仅支付1万元后就不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其他义务。蒋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无法找到其他执行线索。

  一转眼过去了16年。2018年4月,申请执行人蒋某的丈夫刘某来到蒸湘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已回到衡阳,在某工地当包工头。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恢复该案执行,并在第一时间发起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银行卡。随后与申请执行人蒋某、刘某辗转多个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但陈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偿还借款。后经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并予以口头训诫,被执行人陈某最终同意先偿还5000元,余下的款项在三年内还清。

  2021年10月,申请执行人蒋某终于拿到了最后一笔7000元执行款,并与被执行人陈某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历时20年的积案执结完毕,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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