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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法院:~~~
第三届“南岳法治论坛”传喜报~~~
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南岳法院:~~~
~~~蒸湘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执行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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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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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南岳法治论坛”传喜报
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优秀组织单位”
第三届“南岳法治论坛”成功举行。

  ■文/图   通讯员   王娟

  本报讯  丹桂飘香,捷报频传!10月29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三届“南岳法治论坛”上荣获优秀组织单位,系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获奖的单位。此外,本次该院共有12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2篇。

  据悉,本届论坛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探讨”为主题,共征集到论文465篇,经各地法学会初评推荐、湖南省法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81篇论文获奖。自收到论坛通知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共收到衡阳中院机关及县(市)区法院报送的论文47篇。为确保论文水平和质量,该院还组织资深法官和专家学者对论文从选题相关性、结构合理性、逻辑自洽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最终选送论文14篇。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不断健全调研激励机制,注重发掘、培养调研人才,集聚法治力量,以丰富生动的司法实践助推法学研究、助力衡阳市域治理现代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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