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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玲
学校食堂的蔬菜有虫眼、不好看就要扔掉?近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向一所中学食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记者获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广西向浪费食物的商家发出的首张“罚单”。
“蔬菜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执法人员说,桂林某中学食堂存在蔬菜过度挑选问题,许多不需要丢弃的瑕疵食品原料一律丢弃处理。这一首张罚单开得好!是向“舌尖上的浪费”亮剑的动真格。令人拍手叫好!
我国每年餐桌浪费食物价值高达2000亿元。成由勤俭败由奢,浪费食物不说是犯罪也是一种不好的恶习。浪费食物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浪费,而且处理食品垃圾所释放出的甲烷会产生温室效应,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
中学食堂浪费被开首张罚单是面镜子,具有示范警示意义。伟人曾经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由于浪费不犯法,即使是受到谴责,也没人理会,这就导致浪费现象的恶性循环。现如今,我们有了《反食品浪费法》的“尚方宝剑”,可以名正言顺地向食物浪费说不了!我们一方面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珍惜“盘中餐”,念好“节约经”。一方面依法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对于食物浪费实行零容忍,应按照新近颁布的《反食品浪费法》,对于浪费食物现象依法予以一定处罚,提高违法成本,让其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