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2月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正式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对于劣迹艺人,国家层面也一直在努力。早在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就发文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之后,相关的禁止性条款也在不断完善,这些都能带来积极与正面的引导。因为,很多公众人物是青少年的偶像,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标杆。那么对劣迹艺人来说,的确应该压缩乃至是不给他们生存的空间。
如今,随着自律规范的出炉,一切变得更具可操作性。虽然,这只是行业规范,是行业自律的一种努力,但威力不容小觑。因为一旦有“劣迹”,对这样的艺人来说,他所要面临的必将是行业的“抛弃”。而对继续使用劣迹艺人的企业与机构来说,也是与一个圈子乃至是很多个圈子为敌。这般现实对艺人们来说,也是一种责任的倒逼,倒逼他们不要心存侥幸,不然就“没戏”了:不只是“没戏可演”,也是在行业内“没戏”了。
总之,“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这样的说法,应该成为艺人们共同的价值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