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唐国军
本报讯 酒后无证驾驶报废货车上路还超载!1月5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罚款8300元”的处罚决定。
1月4日晚,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郭永健率领常宁市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人员上路开展巡逻整治。21:40左右,民警在常宁市北一环路段发现一辆货车涉嫌超载,于是拦停进行检查。当司机何某探头交谈时,民警又闻到其身上散发出酒味,便要求他接受吹气式检测。经检测,何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且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针对何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超载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合并罚款8300元”的处理决定。
临近春运,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力度,除了每天组织警力上路查处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外,还与各职能部门保持密切合作,营造严管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