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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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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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漂洋过海的“神药”

  ■沈逸林

  近日人民日报调查显示,一些国外减肥药、眼药水、药膏等药品在国内网络、微商等渠道销售,通过邮寄、代购等途径进入我国市场,给国内消费者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药品代购这门生意游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通过代购获得的药品缺少医嘱,用药不慎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纵观这些漂洋过海的所谓“神药”,大多都披上了一层见效快、疗效好的精美包装。但是,衡量一种药物不能片面而论,既要看有效性也要看安全性;既要审视治疗作用,也要观察不良反应。倘若短期有效但长期有害,疗效显著但副作用明显,那么这样的药物根本就谈不上什么“神药”,甚至有可能成为耽误治疗、加重病症的“毒药”。

  吃药用药不是小事,是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的大事。是不是在国外合法销售的药品,就可以随随便便进入国内市场进行销售?答案显而易见。未经批准进口的海外药品存在诸多隐患。原因就在于,很多国外药品在不同环境、不同人种、不同病症下会出现明显的“水土不服”。

  规范海外药品代购,目的是保护广大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真正打击的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针对海外药品代购销售渠道多、散、杂等特点,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协同配合。除此之外,电商平台有义务、有责任对海外药品代购信息及时处理,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患者有必要增强网络购药安全知识,对来源不明、药效不明的药物保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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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漂洋过海的“神药”
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小心漂洋过海的“神药” 2020-12-16 2 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