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感情问题,男子胡某与恋人起了争执,随后抓起一个相框从22楼住处的窗户扔了出去,险些砸中在楼下玩耍的儿童。12月13日,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通报,经该院提起公诉,高空抛物的胡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近一年来,各地类似的判决明显增多,“随手抛”的情况正在扭转。不过,对于相关案例的宣传力度仍显不足,很多人对后果的认知还停留在过去。如果社区、物业能够对当地因高空抛物入刑的“首案”大力宣传,必将因地域接近性会有更大的警示意义,从而有助于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此外,即使高空抛物入刑,如何防范依然是重点和难点。如果难以找到抛物者怎么办?这就要求物业必须尽到责任,以增设“朝天探头”等方式加强证据收集,不仅可以减少自身责任,在平时也能够起到威慑作用。
2.近日,一六旬老太称丈夫对她非打即骂,已忍气吞声40年。如今儿女均已成家立业,因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则以“只要双方互谅沟通仍是一个美满的家庭”为由,驳回了女子离婚诉求。
点评:一场离婚诉讼,好心不应成为法院判决的唯一标准。这么多人对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法院判决侧重“说情”,释法说理不够。“风里雨里实属不易,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让人读出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说教意味。就此案来说,如果法院因女方未能呈现家暴及后果等实质证据而难以认定其婚姻“不可挽回”,那么法院在审理时就应更加人性化地体察案情,并在必要情况下提供收集证据等救济帮助,更有必要在判决书中做出合理说明。以好心作为劝和理由,这种操作难免有情感绑架之嫌。
3.福建省日前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清单在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方面明确作出18条规定,全面减轻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
点评:教师减负,家长减负,学生减负,这三者其实是一个同频共振的关系,存在很大的正相关性。一方面,要坚决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厘清家校的边界;另一方面,也要全面减轻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把教师从杂务中解脱出来。说到底,减负本来就应该成为教师、家长、学生的共识。只有这些关系都理顺了,教育教学的生态才会越来越好,家长、教师、学生的关系才会越来越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