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虎谷峡景区内,一处1000米长的高空玻璃滑道在营业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游客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据虎谷峡景区发布的声明,当天,部分游客在乘坐下山玻璃滑道时,因突降暴雨、滑速过快,导致人员发生碰撞造成伤亡。
景区突降暴雨,游客突遭横祸。游客一死多伤,令人痛心,而景区又把暴雨推向担责的前台,称都是暴雨惹的祸,不免让人错愕、疑惑。
游客到景区游玩,享有安全权,与之相对应的,是景区有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义务。《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景区应该确保向游客开放的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这种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质量安全,二是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即运行安全。
高空玻璃滑道等游乐设施并不总在风和日丽的环境下运行,难免会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景区不能只按照“风和日丽”的正常环境,来设计游乐设施的安全系数和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有未雨绸缪意识。而应考量到各种突发意外情况,尤其是自然因素的侵袭,按照突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风险压力,来顶格设计游乐设施的安全系数和安全管理措施。这样,游乐设施在突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或其它意外情况时,便有了对应的抗风险能力,便不会被带乱节奏,不会被击穿安全底线。
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先行。尤其是景区的游客多,安全风险点也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一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按照能够抵御各种突发意外情况的最高最严标准来制定安全方案、完善安全措施、付出安全责任。所以,我们要宁可让安全责任过载,也不让安全责任缺位,向游客提供最全面最到位的安全保障,才能避免安全责任滑轨,避免人祸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