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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4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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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清华录取” 别只当笑话听
  日前,广东湛江调风镇东平村男生曹某某考上清华大学一事在当地引发关注。该男生将喜讯告诉其家人后,他的父母在村中放鞭炮庆祝,但随后有消息指该男生说谎。8月19日,同村村民告诉记者,曹某某的录取通知书是花3000元找人制作而成的,其父母不知情。雷州市委宣传部回应此事称,初步调查判断曹某某被清华录取相关消息不属实,目前教育部门已介入调查。

  1.虚荣心有多大,谎言的破绽就有多大。本来只是骗骗家人,却闹到尽人皆知的地步,孩子承受不住压力终于离家出走了。有律师特意指出伪造录取通知书的法律责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是违法行径,情节较轻可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则可能上升到刑事处罚。普法固然有意义,但这样的“震慑”也有可能让这个年轻人更加不知所措。想必计划这一切的时候,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行为的违法性,更不用说故意犯罪。

  如果真要普法和追查,也应该把矛头对准那些制售假证书的造假者。有媒体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检索关键词“录取通知书”就发现,多家店铺声称自己可以定制,有单张有套装,有学号有条形码,最重要的是最后可以印章。相比曹某的社会危害性,这些制假者才是最该被顺藤摸瓜依法打击的对象。    

  ——评论员 马青

  2.《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清华大学为国家事业单位,伪造带有清华大学印章的录取通知书,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该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既可以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也可以进行刑事处罚。

  由于“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骗家长”被识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不能证明涉事学生存在主观恶意,因此,应该从轻处置。但是这个“玩笑”还是开得大了点,在客观上存在“玩火”的风险。诚实做人、敬畏法律,是每个人的终生必修课。当然,“玩笑”也可以有,否则人生也太严肃了。但开玩笑要有原则、有底线,否则,“玩大”了就有可能既引火上身,又沦为别人的笑柄。   

  ——评论员 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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