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发侵权。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当事人在朋友圈骂人最终赔偿对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子。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骂人行为也不能总是轻轻放过。这次重庆法院的判决,且不论当事双方的恩怨是非和曲直对错,也不管这1000元抚慰金的处罚重不重,它的意义更在于是为网络传播和社群交流树立了一个法治样本。也是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了清晰的判例,当然更是向那些口无遮拦、出言不逊者敲响了警钟。这次判决是以法律的名义向全网庄严宣告,网络骂人和侮辱他人绝不是骂了就骂了,而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后果。
正如此案承办法官所言,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普及和应用,个人言论自由的时空范围已被极大地拓展。新媒体在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矛盾、新问题。在自媒体平台上,言论超出应有界限的情况时有发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社交参与者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有度地发表言论,切勿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
人们常常听说这样一句话,那就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境”,这绝对不是一句泛泛而谈的空话,它必须有严格的法治来加持。这次重庆法院的判决,也为实体司法介入网络空间提供了有益借鉴。它启示人们,在网络大行其道,撑起社会半边天的今天,司法治理一定不能缺位。而须积极跟进、全方位介入,正确处理各种热点问题和争议现象。用法治标杆为网络正本清源,为人们的网络行为划定明确的法律界限,确保网络世界在法治的轨道内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