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洪丹丹
本报讯 当你在微信群看到未经核实的文字、图片后,随意转发传播,可曾考虑过要承担的法律后果?5月19日,衡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与三湖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法行为人王某良被罚款500元。
5月19日,衡阳县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段虚构有关衡阳县的200多字的顺口溜在衡阳县微信群中传播,给文明衡阳县城形象抹黑,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经查明:王某良(男,43岁,衡阳县三湖镇人)承认于2018年12月顺手将未经核实的网传顺口溜转发至某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群。鉴于王某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王某良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