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面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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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应缴未缴,南岳检察院履职为国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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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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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土地出让金42万元
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应缴未缴,南岳检察院履职为国家挽回损失
  ■通讯员   谢   凤

  本报讯   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超容积率未补缴相应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南岳检察院立即依法对该批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展开调查,督促南岳区国土资源局(现已改革组成南岳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截至目前,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已追回超容积率土地出让金共计42万余元。

  2018年5月,南岳检察院调查后发现,从2001年以来,南岳区万福广场商住楼等7个项目超容积率未补缴土地出让金,南岳区国土资源局作为该区的土地主管部门,负有监督管理辖区内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的职责。

  2018年9月19日,南岳区检察院向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监督管理职责,核定万福广场商住楼等7个项目所涉宗地的实际用地情况及超容积率面积,及时依法追缴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并于2个月内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后者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成立了追缴小组,制定了追缴计划。该局向7个项目所属公司分别下发了补缴通知书,并召集提出异议的公司召开听证会,会后下达《补缴决定书》,要求涉案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通过该批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南岳检察院还督促南岳区国土资源局对未涉案项目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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