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立案57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公告527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督促恢复、保护被毁坏林地等517.785亩、基本农田9.9915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14.5亩,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316.98吨,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30家、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15个……”一串串扎实的数据背后,凝聚着每一个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心血。
2017年11月,衡阳市检察院正式成立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处,配置2名员额检察官、4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强化督查指导,实行“专人分片、全程蹲点”,两级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办案效果。
积极探索与各业务部门之间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横向协作机制。通过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的履职情况,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协调线索梳理、移送、办理、反馈等事项,着力推动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监督联动。
建立了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以市检察院为龙头、枢纽,基层院为主体的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帮助基层院解决办案困难,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健全与外部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2018年4月,市院公益诉讼处分别与市国土、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机关搭建了工作对接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信息共享、线索摸排、调查配合、整改反馈等方面实现良性互动。
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祁东县牟某、李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法院判决追回、销毁已销售的全部假药,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衡山湘华化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案,将威胁湘江用水安全和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定时炸弹”全部拆除到位……
“衡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抓得实,成效显著,对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美丽新衡阳具有重大意义。”市委书记郑建新批示充分肯定衡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一年多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自觉融入、服务和保障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公共利益为中心、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办案效果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查处价值3.4万元假药,督促125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103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整改。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共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5472.7219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共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1091.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