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永军
本报讯 50余天查处重点违法行为30420起!5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战果。
4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行动重点区域为农村群众出行集中的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整治重点为摩托车、短途客车、校车、面包车、低速载货客车、三轮车、拖拉机等7类车辆。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交警日夜奋战在农村道路一线,战果丰硕。截至5月27日,全市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30420起(不戴安全头盔11217起、货运车辆违法载人4088起、人货混装4843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9771起、驾驶报废拼装车501台次),发放《农村交通安全一本通》宣传资料8万余份。4月份,我市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指数在全省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