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动机制作用 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谢雪梅
本报讯 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采取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外围力量,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耒阳市余庆乡村民谭某被同乡村民匡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撞伤致残,靠坐轮椅生活。案件判决后,匡某对20万元的赔偿款没有赔付分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匡某没有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向申请人谭某说明情况时,谭某情绪非常激烈,后经常到执行局“吵闹”。
鉴于该案标的较大,双方当事人家境都贫寒,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促成案件和解。为此,执行干警们连续奋战十多天,放弃双休日,一方面采取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另一方面迅速启动执行救助机制,为谭某争取到司法救助款。
最终,该案在余庆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下,在余庆司法所的大力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将20万元的赔偿款降低至6万元,由被执行人分3次付清,协议签定当天被执行人匡某将筹到的2万元交付给申请人谭某。
为破解执行难,今年3月以来耒阳法院通过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成功执结执行案件十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