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5月11日,记者从哈罗共享单车、智享共享单车衡阳分公司获悉,我市平均每月有200多辆共享单车遭到人为破坏。
哈罗共享单车衡阳区域负责人王淼介绍,哈罗共享单车进驻衡阳后,随着投放数量的增加以及使用率的上升,该单车的人为损毁数量也日渐增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衡阳的哈罗共享单车每月遭到人为损坏的数量多达100多辆,还有一部分哈罗单车被市民撬锁后占为己有。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蒸湘区万达广场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看到,里面十余辆共享单车全部上了私锁,原本的电子锁则被人为破坏,上面的二维码还被涂上了污渍。随后,记者来到雁峰区岳屏广场也发现了几辆共享单车无序停放在路边,其中一辆的车轮都不见踪影。智享共享单车衡阳公司负责人也表示,现在智享单车每个月损坏的数量也达到了100多辆。
2017年7月,摩拜、酷骑、智享三家共享单车齐入衡阳,我市共享单车市场出现“三足鼎立”的盛况,共享单车的数量一度超过五万辆。然而10个月过去后,好景不再。继酷骑单车倒闭后,近日,记者从摩拜单车总部获悉,摩拜单车已经决定陆续退出衡阳市场,其主要原因就是摩拜单车在衡阳市场的维修率和损坏率过高,入不敷出。
哈罗和智享两家共享单车的负责人表示,共享单车为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希望大家停止不文明行为,主动爱护共享单车。警方也提醒,私自占用共享单车,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其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其情节,可以由公安机关酌情处理。
万达广场一排三辆共享单车被上了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