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曝“河南沁阳一中为实现升学率目标,与部分学生签订保证书,并将把模拟考试不过二本线的学生劝退”一事,4月10日,该校副校长向媒体表示,“保证书”针对的仅是高一年级暂未上二本线的少部分学生,而且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促进学生努力学习的手段。他说,校方没有签字更没有盖章,不会有学生因此被劝退。他表示学校有不妥之处,但强调初衷“真是为了学生”。
沁阳一中要求学生签订的“保证书”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学生在连续2次模拟考试中低于一本线50分以上,但超过本科线的,做“自愿转学”处理;低于本科线的,做“劝退”处理。为了签署保证书,学校专门针对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召开过会议,也就成绩差转学等事宜做出过重点强调。而现在,沁阳一中面对舆论压力,又称保证书中所写的“转学”“劝退”等只是吓唬一下学生,只是象征性的激励学习手段,并不会真正落地。谁信呢?
高中学生大都未成年,法治意识、辨识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限,且处在一种“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尊敬师长”的教育氛围中。学校制定的“东西”,老师提供的“材料”,不管是“保证书”,还是“承诺书”,在学生眼中都是严肃、权威的。而仅从“保证书”的格式来评判,保证书是学生出具给学校的,只需学生签字,不需要学校签字、盖章。所以说,即便沁阳一中没有在“保证书”上签字、盖章,也无损保证书的效力和影响力。
推出“保证书”不久,就被曝光,就被舆论盯上了,学校忙不迭地表示“绝不会再有类似的较过激做法”,这意味着保证书已被作废,保证书上所载明的“转学”“劝退”等后果自然就不会发生了。但如果问题没被曝光,保证书上的“转学”“劝退”等后果很可能发生,学校没有拿出充分有力的证据来否定这种可能性。换言之,“象征性劝退”更像是应对舆论的“象征性谎言”,更像是一种公关说辞。
因为成绩,因为升学率,而给学生设置“转学”或“劝退”的分数门槛,不管是一种激励手段,还是一种处分措施,都是一种教育乱作为,都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都伤害了教育公平。希望涉事学校能够认清错误的性质,真正拿出诚意对问题进行反思和整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地查摆问题,规范教育管理行为,确保教育的合法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