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些体育锻炼者提供方便,青岛的交警给了我们一个可学习的版本!8月25日晚上6点半,青岛交警市南大队的多位民警来到了青岛市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路口,在这里摆放起了禁止通行的标识。从当晚开始,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每天都将对这几条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城市道路让暴走族群众运动优先,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而面对这场讨论,笔者以为:在汽车时代、汽车社会,特定时段道路为运动者让路,是一种社会进步。
我国正在快速进入汽车社会。行车难、走路难是困扰许多大中城市的“通病”,同时,在运动惠民,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下,群众性体育运动广泛普及,参与者众。而在这些群体性运动开展过程中,更以广场舞、暴走族、微马拉松、夜跑族等最为普及。与此同时,城市中运动场地、运动场所不足的矛盾日益突显。于是,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人与车争路的情况。某地甚至还发生了“出租车冲撞暴走人群造成伤亡”的极端事件。
在运动惠民,健康中国的大背景下,广场舞与暴走族大行其道,反映出群众关于健身、健康的重视,也折射人们对简单易行、成本较少运动方式的渴求。青岛交警部门从暴走族的运动诉求出发,在特定时段封路限行,让道路于运动,为解决目前运动热情高涨与运动场地不足矛盾,无疑是提供了一种思路与办法。而且,交管部门禁行路段,夜间车辆较少,这一举措可视为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再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并无不妥。
在一些城市,组织马拉松比赛,对相关道路进行封闭禁行,确保马拉松赛事的进行,是惯例。青岛交警的做法,只是将比赛的特殊性禁行保障作为日常的常态化管理,但其背后的逻辑与道理、需求与目标、办法与措施是相通的,就是让出部分车辆的道路权,保障和满足民众的运动健身权。这样的做法,最为困难的是交警部门,将增加他们的日常工作量。同时,也是为群体需要而自我加压的解决办法。
道路之上,是汽车先行还是运动优先,并不是绝对化与完全对立的。更何况,在运动场地不足的情况下,如果等到暴走族无序上路与开车族发生重大事故时,再寻求解决方法,就真是迟误了。青岛交警限行让路给暴走族,先行一步,虽进步一些,也只能算是一种折中与暂行的办法。其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在城市建设中,加大对运动道路、场所的建设,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运动健身需求,不论是暴走还是广场舞,都能有足够的空间与场所来施展身手、展现活力。那时,才真正确保人车互不干扰,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