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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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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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公示牌”
是一种寓教于乐
  “造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行政拘留+5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造成轻伤直接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赔偿金+开除公职+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社会及家庭影响……”近日,成都温江区公安分局云溪派出所设立的一块“打架成本公示牌”引来关注。

  1、基层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要习惯于“打开窗户说亮话”,把“大道理”转化成群众感兴趣的“小道理”,将其讲清、讲实、讲活、讲明白。像这个派出所的“打人成本公示牌”,只要短短的分把钟时间,就可以让人对打架的后果看得明明白白,看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忘记。做群众工作一定要“少讲空话,多干实事”,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各基层部门和基层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少一些大道理,多像云溪派出所那样,设立一些“打架成本公示牌”之类的公示牌,这样才能更加符合百姓的需求,才能取得更大的实效。——评论员   胡建兵

  2、某些官方微博的俏皮话与群众产生了积极互动,起到了接地气的沟通效果。本例的“打架成本公示牌”就挺直观、寓教于乐。但是,凡事都有个度。将有关政策以通俗易懂、略带幽默的形式讲出来,是受群众欢迎的。而若对不该调侃的事加以调侃,甚至以个人情绪化的言辞偏颇地评价具体案例,这样的“官方说法”难免会引起社会争议,此种情形已不少见。要注意的是,官方的表态、政策的宣传、官方与群众的互动确实需要技巧。其中的底线应是,通俗而不低俗、有人情味而不徇私情、通融办事而不违反法规。

  ——评论员  蒋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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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成本公示牌” 是一种寓教于乐
为一个农村孩子的孝心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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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限行为暴走让路是社会进步
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打架成本公示牌”
是一种寓教于乐
2017-09-08 2 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