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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报警”
意义大于争议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推出“滴滴报警”,这一基于微信公号开发的警务系统。市民通过用户端发布警情后,系统向附近警力“派单”,民警随机“抢单”后接警。一次出警完成后,用户可实时评价。
1、“滴滴报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滴滴打车”的程序和形式,是一种有益创新,是传统报警模式的重要补充。当民众报警后一分钟内无警察“抢单”时,公安部门会按照正常流程及时派警,对“滴滴报警”进行兜底保障,避免履职疏失,避免因工作漏洞耽误民众诉求,妨害民众权益,给民众造成不利后果。
有人担心,“滴滴报警”会加重警察的负担。实际上,社会上的警情出现,民众并不会因为有了“滴滴报警”系统就多报警、乱报警,而民众通过“滴滴报警”系统报了警,就一般不会再通过传统模式报警。通常而言,警方的出警任务不会明显增加。不管民众通过哪种形式报警,警方都需要及时出警,这是一种法定职责。警察通过“抢单”出警,由于其所在位置往往距离警情发生位置更近,出警更节约时间和精力,警察的负担理应减轻才是。
——评论员 李英锋
2、“滴滴报警”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警的服务意识,变被动派警为主动接警,增强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实时评价,对民警的工作进行反馈,体现了公安部门的服务性。而在客观上,由于接警量总体没有太大变化,并不会加大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至于报警人的评价,则只是一个参考,不是评价民警工作的唯一依据。
因此说到底,“滴滴报警”的推出,是与时俱进的有益补充,是值得借鉴的主动创新。这样的报警和工作机制,无论对于综合提升警务活动效能、便利公众服务需求、树立部门形象,还是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优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等,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纵然有些争议,也是意义大于争议。
——评论员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