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17年07月24日 星期一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

  热点发声

  “滴滴报警”

  意义大于争议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推出“滴滴报警”,这一基于微信公号开发的警务系统。市民通过用户端发布警情后,系统向附近警力“派单”,民警随机“抢单”后接警。一次出警完成后,用户可实时评价。

  

  1、“滴滴报警”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滴滴打车”的程序和形式,是一种有益创新,是传统报警模式的重要补充。当民众报警后一分钟内无警察“抢单”时,公安部门会按照正常流程及时派警,对“滴滴报警”进行兜底保障,避免履职疏失,避免因工作漏洞耽误民众诉求,妨害民众权益,给民众造成不利后果。

  有人担心,“滴滴报警”会加重警察的负担。实际上,社会上的警情出现,民众并不会因为有了“滴滴报警”系统就多报警、乱报警,而民众通过“滴滴报警”系统报了警,就一般不会再通过传统模式报警。通常而言,警方的出警任务不会明显增加。不管民众通过哪种形式报警,警方都需要及时出警,这是一种法定职责。警察通过“抢单”出警,由于其所在位置往往距离警情发生位置更近,出警更节约时间和精力,警察的负担理应减轻才是。

  ——评论员  李英锋

  2、“滴滴报警”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民警的服务意识,变被动派警为主动接警,增强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实时评价,对民警的工作进行反馈,体现了公安部门的服务性。而在客观上,由于接警量总体没有太大变化,并不会加大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至于报警人的评价,则只是一个参考,不是评价民警工作的唯一依据。

  因此说到底,“滴滴报警”的推出,是与时俱进的有益补充,是值得借鉴的主动创新。这样的报警和工作机制,无论对于综合提升警务活动效能、便利公众服务需求、树立部门形象,还是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优势、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等,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纵然有些争议,也是意义大于争议。

  ——评论员  张国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第A09版:版面九
   第A10版:版面十
   第A11版:版面十一
   第A12版:版面十二
   第A13版:版面十三
   第A14版:版面十四
   第A15版:版面十五
   第A16版:版面十六
对劣迹艺人当坚守原则说不
为悬赏求“认字”叫好
企业禁入共享单车,合法合理合情
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 2017-07-24 2 2017年07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