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谈
何 勇
陕西咸阳市彬县近日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仪容仪表及着装出台标准,要求男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不化浓妆,不得穿超短裙、短裤、吊带装等。此事引发民众热议。
上班穿什么样的衣服,是个人的私事,全看个人的兴趣爱好、心情,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党政机关并不同于一般的单位,他们代表的是公共权力。这种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上班期间着装不能太随便,不能全看个人的心情和爱好。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范机关干部着装,限制、禁止女干部穿吊带、超短裙等,这不是小题大做,相反是必要之举。
机关干部的着装、言行举止是一面镜子,也是机关单位对外形象的窗户。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着个人形象,而且代表的是单位、部门的公共形象、社会形象。这意味着机关干部在面对群众的时候,如果仪容仪表、着装不得体,会直接影响党政机关的公共形象,不容小觑。从这个角度说,规范机关干部的着装,表面上是提高个人形象,实质上是改善机关单位工作作风,提升公权部门的公共形象、公信力。
实际上,很多机关干部在着装上自我约束力比较强,即便单位没有出台规范干部着装的政策规定,大多数干部在平常生活中都会很注意,很少有机关干部会穿着奇装异服、太过暴露的服装去上班。而且,如果真有个别干部上班时间着装太随便,单位领导也会进行提醒,不会放纵其在着装上我行我素。换言之,绝大多数干部能理解出台红头文件规范机关干部的初衷,抵触情绪并不会太大。
不过,翻阅陕西彬县出台的规范机关干部着装内容,有些内容太过具体、太过细,让人觉得太严。如要求男干部不佩戴饰品、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但饰品包括哪些、多长的头发算长发、不蓄胡须的标准又是什么?这些没人知道,让人在操作和落实中不太好把握,很可能走向矫枉过正。因此,让规范机关干部着装的红头文件更具有可执行力、可操作性,在内容上还有必要根据群众和社会的观感进一步细化,方便干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