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积极处理好养殖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科学划分养殖区域,推广多种养殖治污模式,在推进养殖业规模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间找到了“平衡点”。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早在2014年,市及各县(市)区发布了畜禽规模养殖“三区”划定通告,“禁养区”绝不允许再新建养殖场,现有养殖场按政府部署逐步实现退养;“限养区”要严控新建养殖场,现有规模养殖场要加快污染治理,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治理到位;“适养区” 排放不达标的现有规模养殖场,计划用5-10年时间治理完毕,新建养殖场同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去年,湘江及蒸水河城区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已全部实现退养,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来自市畜牧水产部门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出栏生猪1049万头、牛13.78万头、羊69.02万只,家禽出笼1.049亿羽,生猪出栏和家禽出笼稳居全省第一。但是,全市仍有3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8000余个,特别是全市各类禁养区还有规模养殖场3000多个(栏舍面积160多万平方米),全部完成养殖污染治理任重道远。为此,我市有针对性地开展养殖污染治理,经常性对规模养殖业主开展技术培训,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地域、不同养殖规模的污染防治模式和标准,鼓励养殖户流转周边山地推广种养平衡,消纳养殖污染,实现循环利用。如今,沼气发电、“猪—沼—菜(鱼、果)”、工厂化治污等模式在各地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