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救护车”参与医疗急救服务,并非广州独有。有报道早已指出,“黑救护车”之所以有市场,其实是因为其“代行”了部分医疗公共服务的职能。而这种“代行”之所以成立,源于两个“不够”:一是公共管理效率不高,二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因此,铲除“黑救护车”生存土壤,一方面需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另一方面需要规范和拓展公共服务。
对于“黑救护车”猖獗上路,政府部门的严厉打击不可或缺。“黑救护车”之所以“黑”,不仅在于其各方面配置不完善、无牌无照甚至是由废车改造而成,更重要的是其干的不是救人,而是打着“救护”名义非法牟利,甚至草菅人命。对此,绝不能等闲视之,必须下大力予以严厉打击。事实上,各地对急救工作都有比较完善的规定,但从实际运行看,对“黑救护车”的监管往往处于失控状态,卫生、运管等部门管不了,交管部门觉得不好管,这无疑给了“黑救护车”的生存空间。因此,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细监管职责,划清“责任清单”,实行多个部门联动,从车辆用途、医疗必需等多个层面,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坚决杜绝“黑救护车”上路。
“黑救护车”大行其道,更源于市场供给失衡和价格体系失真。目前,我国救护车配置不足,已让日常救护服务显得力不从心,而在转运服务上更是捉襟见肘。这种供需缺口,表面上看是由于医疗机构财力、人力等原因造成的,但深层次原因则是市场垄断造成的。一方面,可采取改变救护车价值定位、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方法,降低甚至取消救护车相关出车费用,让救护车与“黑救护车”的出车费用比,具有绝对优势,从而挤压“黑救护车”营运市场。另一方面,有序开放救护市场,让更多可靠社会资本进入急救领域,通过市场竞争,不断发展和规范急救服务。
治理“黑救护车”乱象,需要政府和市场同时发力,尤其要积极探索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创新和丰富医疗救助领域的社会资源,如此多管齐下,方能让救护车真正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