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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3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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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高空坠落
小车中招“破相”
  ■见习记者   华佳琪

  

  本报讯   高空抛物,轻则破坏环境卫生,重则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家住立新开发区的刘女士就遭遇这一恼人的问题,其小车被高空抛物“砸伤”,却因难以找到肇事者,只得无奈地“苦往肚里咽”。

  刘女士家住立新开发区某家属区,2月17日,她将自家小车停放在楼下。2月20日,当刘女士前去开车时,却发现小车引擎盖上被砸凹一大块。“经过查看,基本可以推断是高空抛物所致。”刘女士说,车子上还残留着部分生活垃圾和油渍。

  爱车“受损”,刘女士十分生气。可由于楼栋监控器老化,画面模糊,找不到确切的证据和明确的肇事者。无奈,刘女士只得自掏腰包维修了小车。记者在事发地走访时,不少居民反映这栋楼高空抛物的情况时有发生。

  遭遇高空抛物致损失,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律师郭运森表示,高空抛物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从法律责任上讲是一种侵害行为,行为人必须要承担责任。如果找不到行为人,受害人可诉涉事单元全体住户,由他们共同承担责任,而且人财受到侵害的情形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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