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胡亚华)6月4日,记者自市气象局了解到,近日,2023年5月气候影响评价已出炉,我市出现了“五月低温”现象,对我市农业及市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总体来讲,5月内的气温两起两落,5月5日—14日、22日—25日气温偏低,其余时段均偏高。
统计显示,5月7日至5月12日,全市平均气温17.8℃,较常年同期偏低4.5℃。祁东县、衡阳县、衡南县、常宁市、耒阳市连续6天气温低于20℃,达到轻度五月低温标准,不利于早稻的分蘖和幼穗分化,减缓了早稻分蘖率以及一季稻秧苗的生长。5月7日—12日,我市大部早稻种植区出现了轻度“五月低温”灾害,造成早稻分蘖速率变缓,有效分蘖数下降,生育期推迟1—2天。受5月6日、22日局地强对流天气影响,部分乡镇农田发生洪涝,部分水稻等农作物被冲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