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周公制礼作乐,《诗》与音乐就紧密相连,作为周代乐舞表演的主要构成存在。无论采《诗》以观风俗,还是《雅》《颂》的祭祀宴飨、颂恭先王,都充满了音乐性的吟唱。而这种《诗》与乐的结合,不单单出于审美的需要,更把礼、乐与文采凝汇而成“《诗》教”,用于贵族子弟礼教的启蒙。
孔子是将琴、瑟从《诗》乐的多种配器中独立出来的第一人,将《诗》全部配以弦歌。孔子立私学,实现了《诗》乐“移风易俗”的普及教化。礼乐是他一生实践的理想。他陶醉于“洋洋乎盈耳”的《诗》乐,齐鲁会盟以雅乐作为外交手段,陈蔡绝粮七日仍“弦歌不衰”(《孔子家语·在厄》)。孔门弟子更是礼乐的践行者,“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孔子曾到弟子言偃做长官的武城去,看见言偃倡导弦歌乐教(《论语·阳货》);子夏、闵子骞三年丧毕援琴而弦,孔子称赞二人能以音乐约束并规范自己的礼仪(《毛诗》“素冠传”)。
虽然历史的尘烟消散了《诗》乐,弦歌《诗》三百大都早已失传,但是孔子极力推广的“《诗》乐之教”的精神,却流传下来,作为一种礼乐符号而延续。
曹魏时,杜夔依古声创定“鹿、邹、伐、文”四首《诗》乐,而弦歌《诗经》的复兴则要到唐代。弦歌《诗》教因科举鹿鸣宴制得以完美承袭。鹿鸣宴在唐至清代的科举和教育文化体系中延续了一千多年。弦歌《鹿鸣》及乡饮酒礼中的《诗经》吟唱,因契合了统治者以明经科考吸纳人才和以歌《诗》的浸润教化之用,重新焕发了生命力。
唐宋弦歌《诗经》的音乐,因为当时有减字、工尺、律吕等多种记谱方式,得以流传。南宋朱熹《仪礼经传通解》载赵彦肃传《风雅十二诗谱》,熊朋来《瑟谱》重编此旧谱,记录了唐代乡饮酒礼歌《诗》的乐谱。熊朋来又制歌《诗》新谱,以瑟伴奏,言“古者歌诗必以瑟……歌诗不传由瑟,学废也”,言虽有偏废,但在宋代女乐如此发达之际有弘扬《诗》乐之识可谓不易。
弦歌《诗经》陶冶了文人君子,超越了单纯的、具有美学意义的、配乐吟唱的文学作品的高度。弦歌《诗》教是中国古代教育的特色,甚至惠及域外地区。唐宋以来泛亚文化圈往来频繁,弦歌《诗经》作为中国礼乐文化符号就远播东亚、东南亚国家及地区,并对其礼乐建构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朝鲜半岛古代宫廷雅乐、乡器俗乐有汉礼器乐之影;唐乐的输入、“明清乐”如《魏氏乐谱》的传入对以雅乐寮为代表的日本宫廷礼乐建设颇有影响;越南古代宴飨大乐和内宴小乐在内的宫廷音乐系统建立,也受到了中国礼乐文化的影响。
(据《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