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操作。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普遍推动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要紧扣会前准备、正式会议、会后落实督导三个阶段,指导建立完善职代会相关民主程序,认真履行“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五项职代会职权,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代会具体操作细则,建立和完善“会议报告、代表选举、提案管理、职代会效果评价、职工代表巡视”等五项制度,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提升素质。全面启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打造一支具有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职工代表队伍。有计划、分步骤、分层级组织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培训,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纳入职工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培训场地、培训时间、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宣传学习《企业民主管理手册》为抓手,规范民主管理职代会运行标准、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不断提升全市民主管理素质水平。
深入指导。工会要带着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一线,通过建立民主管理工作联系点等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职代会规范开展,把中央、省、市的新政策、新精神传达到企业基层,收集、研究和解决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点对点”的指导服务,为企业主与职工沟通牵线搭桥,让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真正有序运作起来。
创新管理。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创新职代会制度。要通过三年一期的星级职代会创建工作,大力选树一批优秀企业职代会示范点,不断拓宽创建范围,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价机制,促进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高职代会运作水平。
依法工作。严格按照《工会法》《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湖南省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范》等民主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职代会工作。把职代会制度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坚持做到凡是涉及重大改革、改制经营决策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经职代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做到不审议不出台,不通过不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
(作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谭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