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深圳男子黄才科今年6月和深圳市铭广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用281平方米的商铺。但在装修该商铺时他发现,商铺的套内面积只有100多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281平方米相距甚远。
说到公摊面积,相信购房户都有话要说。某些商住楼特别是高档住宅,建筑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亦即套内面积差距越拉越大,直接受益人无疑就是开发商。
确实,公摊面积似乎也有合理的成分,否则的话,开发商岂不是亏大了。问题是,公摊究竟是怎么算出来的,哪些可以纳入公摊面积,相关主管部门其实早就有了规章。但是如何执行,谁来监督,颇让民众焦虑与不安,因为有些楼盘的公摊已经超出了购房者与住房户的心理与经济承受力,难怪公摊这档子事饱受公众诟病呢。
黄先生租用商铺,本以为281平方米足够用来做生意了。谁知道测算下来,公摊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实际使用面积严重缩水,而租金却分文不少,租户为公摊而买单心头添堵,咽不下这口气。
商铺的租金不会低,公摊面积却畸高,这是坑人的节奏,更是摊事的节奏。我们注意到,在此之前,住建部门曾经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各地主管部门加强对公摊面积的管控,不能任由开发商说了算。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高层住宅的公摊有国标,可最高也不会超过24%。黄先生租用的商铺竟然高达近五成,明显超标,承租户为此而闹心与不满绝非偶然。
公摊近五成,出租方摊上事了,有关方面可否就此展开调查,将这个案例作为一个反面典型进行查处与纠偏,防止公摊不公?侵害消费者权益,说到底,没有贪婪就没有公摊的闹腾、任性与胡来,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