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龙舟协会有明确规定:参与龙舟比赛期间,所有人必须身穿救生衣;另外,参与者要具备水性,至少能够游200米以上;所有的参与者都要出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提供的健康证明,而且个人还要签署健康承诺书。
这场灾难是种种违规的后果,当地也没有认真评估赛龙舟水段是否安全和适宜。各方都认为,此次发生事故的水域危险,不适合龙舟比赛,是没有批准的自发行为。
这场灾难令人警醒!安全无小事。如果中国有一个全国性的回顾性研究或大型研究,调查清楚赛龙舟穿救生衣与不穿救生衣死伤人数的差别,并以此为据,制定强制性的赛龙舟必须穿救生衣和其他规定的法规,将会减少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
——评论员 张田勘
2.尽管桂林市龙舟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当地习俗,龙舟队员一般没有穿救生衣的习惯。“类似滚水坝较为常见,龙舟队常有冲越滚水坝行为,但此前从未听说出过事。”但公众稍加追问便可发现,龙舟翻船致17人溺亡悲剧的发生,不能完全让“漩涡”“习惯”背锅。假如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加强管理,阻止未经批准的划龙舟活动;假如应急响应机制给力,救援更及时有效;假如龙舟协会不满足于组织赛事,对安全事宜给予足够重视,可能规避这场因划龙舟引发的重大溺亡悲剧。
只因过去从没听说过出事,便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显然既没道理更不负责任,暴露出安全责任意识的缺失和公共管理机制的缺位,某种意义上说也不啻是民生情怀的缺失。
——评论员 高 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