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面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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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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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何以走向了隐私泄露
  个人电话号码、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以“公示”的方式,出现在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上,可任意下载获取。连日来,多地政府官网频现个人信息等隐私泄露的情况,引发舆论关注。专家表示,基层政府官网“主动泄密”,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把关义务,暴露出审查机制的缺失和漏洞,最终会损害政府信用。

  

  1、信息公开与信息保护并非对立关系,到底如何确保公开的规范性,并非完全无章可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已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而现实中,这个环节很可能普遍缺失,这也就让信息公开变成了隐私泄露。

  任何信息发布主体和机构都没有权利侵犯他人的隐私,政府部门也不能例外。相反,鉴于政府本身的权威性和对大量个人信息的掌握,在信息公开时,更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示范。从公开走向规范公开,这是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要跨越的坎。——评论员  朱昌俊

  

  2、一些地方政府官网非刻意泄露个人隐私,表面上看是审核把关不严、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到位所致,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上来讲,是一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泄露个人隐私,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归根到底还是认知上出了问题。

  因此,除了对信息发布严把审核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让他们清楚哪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实际操作中该如何避免泄露个人隐私等;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信息发布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如此,才有望杜绝一些地方政府官网“晒”个人隐私事件的再次发生。

  ——评论员  薛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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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晚报版面十三A13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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