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亚华
本报讯 “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担鱼”。从4月1日起,湘江干流将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禁渔期”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禁渔水域为湘江干流衡阳段(祁东归阳镇至衡东县石湾镇),全长共266公里,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湘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也是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资源的宝库。市畜牧水产部门初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共有张网作业的渔船约3000余艘;沿江还有数百艘休闲渔筏,鱼类大都在每年的四五月份产卵,通过让渔业资源休养生息的禁渔措施,可有效控制和减少捕捞强度,保护湘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生物种群的多样性,确保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市渔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将驾驶渔政船艇,加强湘江江面巡查,对非法捕捞行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护湘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捞作业,可及时向当地渔政部门进行举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作业的渔船,将予以严厉处罚;今年6月份前后,我市将在湘江干流衡阳段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